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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昕:签3年合同无冠军条款 自己已妥协让步
来源: 网易     2014-07-29 15:06:00

  前稠州女篮主教练李昕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,球队无故违约,是对她人格和尊严的一种践踏。同时,她还表示当初签的3年合同无冠军条款 自己已做出妥协让步。

  北京时间7月29日消息,主帅李昕状告浙江稠州女篮一事闹得沸沸扬扬。昨天,她接受了媒体专访,向外界透露了更多的细节。李昕表示,稠州女篮违约是对她人格和尊严的践踏,难道俱乐部能够大过法律?想怎么做就怎么做。

  李昕表示,她跟稠州银行签的是一份3年的保障性合同,正是因为如此当初才会选择稠州。

  第一点,稠州银行违背了契约,合同是保障双方利益唯一的准则,任何一方违背是对法律的践踏;第二,这件事情给她的职业生涯也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。作为职业教练,就是需要靠能力能生活,稠州给她开的价格并不比在国家队的要高多少,当时碍于方方面面的原因,让她很难去拒绝。也觉得俱乐部当时很有诚意,所以才放弃国青教练的位置。稠州现在单方面的解聘,让她处于失业的边缘。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带来很大的困惑。

  那么当初李昕跟稠州女篮签订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?李昕说:“合同中有一条要完成13-14赛季的任务指标,但是条款里面,并没有说拿不到冠军就要下课,就要解聘。此外,合同当中写了拿到前三名拿的奖金数,说明如果没有拿到,只是不要奖金而已。同时,拿到总冠军后,后两年的工资还要以每年10%的递增。既然现在没拿到,我只是不要奖金了,可为什么要无故解聘我。”

  李昕表示,4月27日发生的这件事情,到5月26日才向中国篮协递交申请书,到6月9日才申请仲裁调解。她当时就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还是希望能够和稠州队友好地处理这件事情。但是稠州队并没有表现出友好。

  “你不能突然就宣布结束合同,如果你还正常给我开工资,我去找工作,等找到合适的,那再谈终止合同。如果我找到了,那么第三年的工资,我就不要了。做人做事要有底限,我并没有按合同执行,我也做出了妥协,我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。如果按照合同,你要支付我后两年的工资,甚至要给违约金,但是我并没有这么做。”

  李昕称,俱乐部说现在只给她三个月的工资就解除合同。如果不同意,就走法律程序。甚至是要给她转岗,去当俱乐部副总。“我认为这已经损害了我作为职业教练的尊严了。我从没有做过管理,而且年薪只给我12-15万,难道不是对我人格和尊严的玷污吗?”

  “ 作为一家俱乐部,应该更加职业化,专业化,更高的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。在没有达成和解前,应该继续支付我的工资。难道他们可以大过国家的法吗?”李昕说。

  李昕同时表示,作为中国篮球人,希望篮球能够占据亚洲的一席之地。可是在基础篮球职业化,需要更加和国际接轨。对教练和运动都是一种保护。让他们能够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事业当中。就算她不站出来,相信后面还是有人会站出来做这件事情。“很多人选择了沉默,但是在职业化中,需要有人能够站出来,需要有人去吃螃蟹。在这件事情上,我要为尊严和尊重而战。”

  谈到今后的打算,李昕表示现在还在积极找工作,她非常喜欢篮球事业。她很愿意去体会球场上的搏杀和对抗,篮球带来了很多的快乐。

  (编辑:PH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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